5-17服务保障
徐行小学食堂食品中毒或食源性疾病报告制度
如学校食堂发生食品中毒或食源性疾病时,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:
(一)立即停止食品供应,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、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;
(二)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;
(三)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,及其原料、工具、设备,并保护现场;
(四)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,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;
(五)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,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。
以上制度2017年继续使用
徐行小学食堂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
学校建立食品卫生责任制度,是为了确保师生的就餐安全。因此本校对食堂采取如下措施:
(一)对违反食品卫生法,玩忽职守、疏于管理,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,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,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和责任人,应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;
(二)对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定,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,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。
以上制度2017年继续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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